在第三条小路最里侧的那栋屋子,花园显然受到了主人平日精心的打理。鲜绿色的草坪上间杂种着些鼠尾草、酢浆草和风铃草,排列成奇妙的规律图案,而更高一些的玫瑰、绣球、波斯菊、向日葵还有各种温澜叫不出名字的花朵则在另一边花团锦簇地争奇斗艳。新生的葡萄藤顺着扎好的架子,一路爬到了花园铁门的附近,让整个花园看上去更富有浪漫和神秘气息了。
温澜就坐在房屋二楼的小露台上,脱下了外套,松开了衬衫领口的最上面一颗扣子,以一种半出神的状态,垂目看着外面美丽繁盛的花花草草和正郁郁葱葱生长的几株果树的新枝:这是他新近养成的一个习惯。每天下班回来,先在厨房备好了菜,如果明仲夜还没从学校回来,而天气又很好的话,那么他往往会坐在露台的椅子上放松休息一阵,等那人回家。
这所宅子离他工作的地方很近,搭乘公共交通大概十五分钟就能到。当初他还没来这边之前,明仲夜便已经开始物色合适的住处,前后跑了好多地方,最后却在某天突然一眼看中了郊区这一栋带小花园的老房子。虽然这个地方离明仲夜就职的学校相对较远,开车都大概有四十来分钟的路程,明仲夜还是立马就拍板和房东签了个长租合约,然后着手整顿清理房屋,换掉了一些过于老旧的家具、将室内的地板和楼梯进行了一些维修,以及打理整顿花园等。等温澜来到这里时,整栋房子已经焕然一新,呈现出一副生机勃勃的、几乎接近于温澜想象中“完美”形态的家园模样来。
说起来,整栋房子面积其实不算太大:一楼是客厅、开放式的厨房和餐厅,二楼则是两人的卧室、书房和卫生间,另外房子还有个小小的地下室被用作储藏间。但布局上,或许是因为四周围视线较为开阔的原因,仿佛比温澜当初在h市住的公寓大平层要舒适上很多——打开朝南的窗户,能看到一直延伸到花园边缘处、由明仲夜自己动手整饬装订过木地板和木栅栏的露台,而露台上除了另几个花架和一个石灯笼,还摆着形状漂亮的小圆桌和几把躺椅。周末闲暇的时候,温澜很喜欢坐在这里喝茶读书,晒晒太阳吹吹风,以及看明仲夜在花园里兴致勃勃地摆弄那些花花草草或者隔着篱笆和热情的邻居聊聊天、互赠彼此新收的水果或刚刚烤出炉的甜品作为下午茶。
有些人可能会觉得这里的生活太过平静寡淡,缺乏娱乐和刺激,也罕有大城市里那样热闹缤纷的活动。但安顿下来的温澜却很满足于这样的日常——很多年里,这仿佛都是他曾远远窥见、却从来未曾得到过、也未敢真的奢望自己有朝一日能得到的生活。
一般来说,平日的傍晚,明仲夜都不会让他久等。没有课的时候,这人甚至可能提前回到家,斜靠在沙发的软椅上或者外面的躺椅上,懒洋洋地笑着等他,然后兴趣盎然地围观他如何处理那些新买回来的晚餐食材。不过,最近一周,似乎因为某个新开的课题需要尽快确立研究方向,明仲夜这几天回来得都有些晚,忙起来甚至连温澜之前提醒说路上记得顺路买一下的酱料都忘了买回家来。
“真的忘记了……下次一定记得。”面对他的询问,坐在餐桌那一头的明仲夜眨了眨蓝色的眼睛,表情分外无辜地看着他。
当然,酱料通常不是必需品,已经把可选菜谱拓展到当地各种常见蔬菜和鱼类的温澜也从来不会为这种小事苛责自己的爱人。他摇了摇头,稍微思索调整了一下几道菜的搭配方式,然后转头就弄出了几个中西合璧、色香味俱全的菜,端上了桌。
而明仲夜对他做的菜一向非常给面子——甚至有时候,温澜都会怀疑这人是不是就没有胃口不好的时候。总之,最后看着桌上那一堆空空如也、连配菜甚至点缀装饰用的小水果都被明仲夜风卷残云般消灭殆尽的碗盘,温澜略有些无奈地叹了口气:“明,你之前不是说还要留点胃口晚上吃甜品的吗?说起来,你今天午饭到底好好吃了没?学校的菜不合胃口,还是今天那家卖亚洲菜的食堂又罢工了?”
“没有,他们好着呢,最近听说还新增了印尼菜系,不过我好一阵没空去了,他们那边总要排长队的。呃,说起来,我今天中午吃了……好像是……什么来着?我忘了。”明仲夜稍许回忆了一阵无果,然后就放弃了,仿佛有些不好意思地抓了抓后脑的头发,随即讨好地冲温澜笑了笑,“反正没你做的好吃。不过你放心,我应该是吃过了,就是吃得不多而已。”
……之前倒是完全没想到,这人还有这么迷迷糊糊、冒冒失失的时候。魂不守舍地专注于喜欢的事情来,简直就像是生活不能自理的小朋友或者什么疯狂科学家。温澜边假装板起脸来,教训着这个在外面不好好吃饭的家伙,边在心里感叹着:虽然如此,眼前这个曾被他视为“完美天才”的人物,反而因为这些小小的缺点显得更可爱了。还真是让人没办法。
而当温澜起身把碗筷收拾进洗碗机、整理起灶台的时候,之前刚刚跟他抱怨着今天好累、有点困想要早些休息的明仲夜却又悄无声息地从背后贴近了过来,然后环抱住了他的腰,把头枕在他肩上轻轻磨蹭着。
“嗯?”脖颈被对方那一头鬈发弄得颇有些痒痒的温澜很有耐心地抬起手来,反手摸了摸对方的脸颊,“怎么了,明?累了的话,就早点上楼去洗漱休息?”
“唔。”明仲夜口上虽然应了,身体却完全没有要挪开的意思,依然像一个大号人形挂件一样挂在他身上。甚至,似乎还收紧臂弯,把他抱得更紧了一点。
“……别闹了,我还要收拾东西。”温澜又是好笑又是无奈,刚刚沾了水的手半举在空中,进退都不是,只好转过头耐心地试图说服对方。
“就一下。”黏人的大猫不依不饶,继续撒娇,甚至还颇不老实、变本加厉地上下蹭起温澜的背来。
……为防止局面彻底失控,也不想毁掉已经收拾好了一大半的厨房,这种时候温澜也只好冷下脸来,先把人扒拉下来赶到楼上去再说。
不过,这一日,明仲夜回得却着实有些晚。渐渐降临的暮色下,树木的影子渐渐融入了周围的黑暗里,温澜甚至都没注意到那辆黑色的加长轿车是何时出现在街角的——他们这片街区,住客相对固定,熟悉了之后他甚至差不多能认出每一个邻居和他们常用的交通工具。而送快递和信件的邮递员也总是那么一两个人,一个大叔总是骑着脚踏车哼着欢快的调子、见面了会大声和他们打招呼,而另一个年轻姑娘则开着酷炫拉风的酒红色三轮摩托,总是直接把信件和包裹投入他们放在门口的邮筒或木箱里,然后潇洒地点点头留下一个背影就走。明仲夜自己上班更喜欢搭公共交通然后跑一段步,需要时偶尔也会租车用——但就和他给人的印象一样,他如果租车,不论是为了工作还是郊游,都绝不会选这种过于高调且奢华、换言之一看就像是在炫耀“我家很有钱”的款型的。
但明仲夜的确从那辆车的后座走了出来——他个子高挑,一出现在那里温澜就认出了他的身形。而且,更令人感到讶异的是,他居然还戴着黑色的口罩,表情看起来非常冷酷,关上车门后头也不回,径直就朝着花园门的方向走了过来。
温澜过去从没见过明仲夜戴口罩:这人身体一向很好,很少生病,也很少去需要他戴口罩的其他地点和场合。但此刻,看着疾步走过来的人夜色下露出的一双幽蓝的眼睛,温澜不得不承认,在这样的夜色下,这样罕见的明仲夜,居然迷人得让他有点心悸的感觉——当然了,这一点他绝不会直接对对方承认的。
明仲夜穿过花园,三步并作两步跨上了露台的台阶,似乎是打算直接从这里的玻璃门进入餐厅。然后,仿佛是突然才注意到了坐在一旁的温澜,他愣了一下,脸上的表情随即明显变得柔和下来,伸手取下了脸上的口罩:“你怎么还坐在外面?我以为你早进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