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是抓鱼抓得来了劲儿,没多久鱼篓里就多了四条半臂长的鱼,还有七八条巴掌大的鲫鱼。
赵行归看了一眼满满当当的鱼篓,问:“这么多够了吗?”
纪星衍忙不迭的点头:“够了够了。”
这么多都够他们五个人吃两顿了,到时候大鱼红烧,小鲫鱼做酸菜鱼。
因为是用木棍叉的鱼,鱼带回家也养不了,纪星衍提着鱼篓上了岸,蹲在岸边就着溪流,用小刀给鱼刮鳞去内脏。
赵行归很嫌弃处理活鱼的腥味,但看见小哥儿白生生的手指沾了血水后,就怎么看怎么不顺眼。
最后他还是丢掉了手中的木棍,不由分说从纪星衍手中抢走了处理鱼的活儿
小哥儿的手平日里做农活就弄得十分粗糙,掌心都是一层薄茧,若是再沾上鱼腥味就更不好了。
说起来得弄些脂膏来给小哥儿润润手才成。
赵行归一边将鱼开膛破肚,一边思考着哪些脂膏比较好用。
纪星衍帮不上什么忙,在一旁干看着也觉得无聊,他注意到小溪里有不少拇指大小的石螺。
石螺没什么肉,但不失是一道美食,用越椒、花椒与紫苏叶一起爆炒,又香又麻又辣,下饭下酒都是合适。
于是他跟赵行归说了一声,撸起衣袖又下了小溪,弯着腰在河床上摸石螺。
摸石螺会上瘾,等赵行归将所有的鱼打整好,纪星衍捡的石螺几乎将鱼篓都装满了。
赵行归从来没有见过石螺,也许见过只是不会注意到。他怀疑挑剔的目光落到青黑色的石螺上,颇为嫌弃的问:“这东西能吃?”
看起来十分的丑陋,不像是好吃的样子。
纪星衍有些意外,石螺算是农户人家最为容易获得的肉类食物之一,买不起肉的时候去捡石螺来解解馋是再稀松平常不过的事情,但听赵行归的语气似乎并未吃过,也没见过。
他没有多想就直接将疑惑问了出来。
赵行归眼皮一跳,没想到一个小小的石螺竟能成为他的绊脚石。
他脸不红心不跳的胡扯:“倒是见过,只是家中从来不缺粮食肉菜,山珍野味也是时常会吃,所以并未吃过这东西。”
他这个身份本就是富商之子,只是伤了腿脚才会回村里养伤,没吃过石螺可太正常了。
赵行归只觉得这个理由十分的完美。
石螺也就农户愿意捡来吃,根本就入不了大户人家的青眼,自然也不可能去吃它,不知道能不能吃味道又如何,确实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纪星衍听赵行归这么说以后果然就信了,没有产生半点怀疑。
他甚至还有些羞愧,觉得要不是他开口求赵行归娶自己,大说不定赵行归养好了伤就该回家去享福了,何至于跟自己在这日日过粗茶淡饭的苦日子?
想到这里,纪星衍难免有些惶惶不安,他与赵行归之间的家世相差太大,成婚时赵行归的家人一个都没来,虽然赵行归说他父母都是同意了这桩婚事的,可他心里始终觉得不踏实。
都说门当户对,富贵人家尤为讲究这些,他一个泥腿子小哥儿嫁进去当妾都是高攀,更别说是做正妻了。
只怕他们成亲一事要么行归哥没有跟家人说,要么就是对他不满意但因为行归哥要娶捏着鼻子认了。
否则怎么会成婚了快半个月,也没见着他家里来一个人见一见面?行归哥也从未提起过他的家人?
纪星衍惴惴不安,摸石螺时的快乐都没了。
赵行归察觉到他神情的异样,面色一沉:“怎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