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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章 唐山海的自白(第1页)

1

我是唐山海。蓬莱有山,山外有海——这名字是唐家的荣光,亦是我半生的桎梏。家兄蓬莱,年少从戎,战功彪炳,是父亲口中常提的骄傲,军中上下无不敬仰。

而我,似乎生来就活在他的光芒背后,“唐蓬莱之弟”这个称呼,从小听到大。

或许是这口气憋得太久,我才毅然弃军从谍,一脚踏入军统这潭不见底的深水。老头子知道后气得紫檀木拐杖咚咚撞地,罚我在祠堂跪了一夜,门外是他与兄长沉沉的叹息。

军统是什么地方,戴老板的手段,我又怎会不知?但我不怕。

乱世之中,何处不是沙场?军人明刀明枪,特务匿影藏形,只是方式不同。

我唐山海既选此路,必做最利之刃,专啃最硬的骨头。

未曾想,现实便给我当头一棒。

南京乌衣巷,梅雨初歇,青石板上泛着水光。我率队将一名女GD与其幼子逼入绝境。风灌满窄巷,吹干她额间细汗。那孩子在她怀中瑟瑟发抖,满脸通红。

我蓦地想起老家东安,文秀嫂子临终前紧搂孩儿的模样,她是兄长蓬莱之妻,一个教书匠家的温婉女子,平日说话都柔声细气,却最后落得舍命死护侄儿的结局。

鬼使神差,我抬枪向天,三声枪响惊起屋檐下栖息的昏鸦,扑棱棱飞过灰败的天空。目送他们踉跄逃远,心中第一次涌起强烈困惑:是什么,让他们连死都不怕?

那母亲回头一瞥,眼神镇定散淡,却又坚决如铁,是我在官场倾轧和尔虞我诈中从未见过的目光。

不久,手下们气喘吁吁赶到,如风中歪斜的玉米秆。在他们粗重的呼吸声中,我平静道:“收队。”

果然,我被蒙头押往洪公祠一号。头套取下时,刺目的光线涌入眼中。戴老板的声音自身后传来,冷如金石:“公然放走GD,可知如何处置?”

我挺身直立,却不答话。他踱至我右前方,又道:“有人亲眼见你朝天开枪,放走疑犯。我告诉你这些,是要你明白——身边无人可信,包括我。”

我无所谓地笑了,露出一口白牙:“这道理我懂。但我下不了手,因想起家嫂。”

“那你须付出代价。”

我又笑:“最大代价,不过一死。”

戴老板默然良久。风拂过半明半暗的堂屋,他终道:“山海兄固执如令兄唐蓬莱。”

我心底涌起一阵烦躁。即便至此,我仍脱不开“唐蓬莱之弟”的影子。戴老板径自道:“除非你将功折罪,否则此刻我便毙了你。”

我未作声,只无声地笑。领命时,那女子临去前的眼神再度浮现——镇定散淡而坚决。我始终思忖,是何令他们不惧死亡?这问题如刺深扎心里,困我大半生。

直到我在上海南站,遇见了那个名字古怪的女记者——郭走丢。

2

她与我想象中的“革命者”或“深明大义之人”相去甚远。一身鹅黄洋装,衬得身段窈窕,唇红齿白,眉眼清亮如春水,活脱脱是上海滩惯坏了的名媛小姐。若在平日,我至多投去一瞥,绝不会多费心思。

那日是为一个叫丽春的小扒手。万金油说这孩子机灵,生就一双“通天眼”,可惜在宋威廉的地盘上坏了规矩。

场面鄙俗混乱,宋威廉那副欺软怕硬的嘴脸令人作呕,雨水将他与手下淋得狼狈如落汤鸡。我在伞下抽着雪茄,冷眼旁观。

同这般人讲理,无异对牛弹琴。

就在我以为这场闹剧将以小扒手求饶告终时,郭走丢出现了。

她跌撞挤进人堆,一把白蕾丝红伞高高扬起,声音清亮却带着娇蛮:“你让他快下来!”

竟还要与宋威廉理论,“是钞票要紧还是性命要紧?”

当是天真得可笑。

我几乎嗤之以鼻。这世道,要钱不要命的人还少么?她哪来的底气,以为几句空话就能动摇这地下的规矩?

听她与那流氓鸡同鸭讲,我只觉乏味。这种被保护得太好的大小姐,总喜欢以“仗义执言”来满足那点可怜的虚荣,实则不过是自我感动。

耐心告罄。我递了个眼色给万金油。手起刀落,干脆利落,一根手指便教宋威廉记住了规矩。

世界清静了。

收拾完残局,我转身欲走,身后却传来她锲而不舍的追问:“喂,你是谁?”一连三次,到最后已是气急败坏:“你是不是聋了?你怎么可以切人家手指头!”

聒噪,且不识好歹。我心中厌烦,这世上怎有如此麻烦的女子?我好心解围,她反倒指责我的手段?

直至快要走出站台,那声音仍不依不饶,我回头望了她一眼。

雨刚停,阳光破云而出,照亮她因恼怒而绯红的脸颊。她眼睛瞪得圆圆的,漾着一种鲜活的灵动——与我见过的所有闺秀名媛都不同,毫无矫饰,只有纯粹的怒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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