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回是在西四北大街的马路上了。夜里骤雨初过,大路洗的很是清洁,石子都一颗颗的突出,两边的泥路却烂的像泥塘一般。东边路旁有三四个人立着呆看,我也近前一望,原来是一匹死马躺在那里。大车早已走了,撇下这马,头朝着南脚向着东的摊在路旁。这大约也只是一匹平常的马,但躺在那里,看去似乎很是瘦小,从泥路中间拖开的时候又翻了转面,所以他上边的面孔肚子和前后腿都是湿而且黑的沾着一面的污泥。他那胸腹已经不再掀动了,但是喉间还是咻咻的一声声的作响,不过这已经不是活物的声音,只是如风过破纸窗似的一种无生的音响而已。我忽然想到俄国息契特林的讲马的一生的故事《柯虐伽》,拿出笔来在笔记簿上刚写下去,一切又都不见了。
有了诗料,却做不成诗,觉得非常懊恼,但也徼幸因此便从梦中惊醒过来了。
四狒狒之出笼
在著名的杂志《宇宙之心》上,发现了一篇惊人的议论,篇名叫做“狒狒之出笼”。大意说在毛人的时代,人类依恃了暴力,捕捉了许多同族的狒狒猩猩和大小猿猴,锁上铁链,关在铁笼里,强迫去作苦工。这些狒狒们当初也曾反抗过,但是终抵不过皮鞭和饥饿的力量,归结只得听从,做了毛人的奴隶。过了不知多少千年,彼此的皮毛都已脱去,看不出什么分别,铁链与笼也不用了,但是奴隶根性已经养成,便永远的成了一种精神的奴族。其实在血统上早已混合,不能分出阶级来了,不过他们心里有一种运命的阶级观,譬如见了人己的不平等,便安慰自己道,“他一定是毛人。我当然是一个狒狒,那是应该安分一点的。”因为这个缘故,彼此相安无事,据他们评论,道德之高足为世界的模范。……但是不幸据专门学者的考察,这个理想的制度已经渐就破坏,狒狒将要扭开习惯的锁索,出笼来了。出笼来的结果怎样,那学者不曾说明,他不过对于大家先给一个警告罢了。
这个警告出来以后,社会上顿时大起恐慌。大家——凡自以为不是狒狒的人们,——两个一堆,三个一攒的在那里讨论,想找出一个万全的对付策。他们的意见大约可以分作这三大派。
一,是反动派。他们主张恢复毛人时代的制度,命令各工厂“漏夜赶造”铁链铁笼,把所有的狒狒阶级拘禁起来,其正在赶造铁链等者准与最后拘禁。
二,是开明派。他们主张教育狒狒阶级,帮助他们去求解放,即使不幸而至于决裂,他们既然有了教育,也可以不会有什么大恐怖出现了。
三,是经验派。他们以为反动派与开明派都是庸人自扰,狒狒是不会出笼的。加在身上的锁索,一经拿去,人便可得自由;加在心上的无形的锁索的拘系,至少是终身的了,其解放之难与加上的时间之久为正比例。他们以经验为本,所以得这个名称,若从反动派的观点看去可以说是乐观派,在开明派这边又是悲观派了。
以上三派的意见,各有信徒,在新闻杂志上大加鼓吹,将来结果如何,还不能知道。反动派的主张固然太是横暴,而且在实际上也来不及;开明派的意见原要高明得多,但是在这一点上,也是一样的来不及了。因为那些自承为狒狒阶级的人虽没有阶级争斗的意思,却很有一种阶级意识;他们自认是一个狒狒,觉得是卑贱的,却同时仿佛又颇尊贵。所以他们不能忍受别人说话,提起他们的不幸和委屈,即使是十分同情的说,他们也必然暴怒,对于说话的人漫骂或匿名的揭帖,以为这人是侵犯了他们的威严了。而且他们又不大懂得说话的意思,尤其是讽刺的话,他们认真的相信,得到相反的结果,气轰轰的争闹。从这些地方看来,那开明派的想借文字言语企图心的革命的运动,一时也就没有把握了。
狒狒倘若真是出笼,这两种计画都是来不及的。——那么经验派的不出笼说是唯一的正确的意见么?我不能知道,须等去问“时间”先生才能分解。
这是那一国的事情,我醒来已经忘了,不过总不是出在我们震旦,特地声明一句。
五汤饼会
是大户人家的厅堂里,正在开汤饼会哩。
厅堂两旁,男左女右的坐满了盛装的宾客。中间仿佛是公堂模样,放着一顶公案桌,正面坐着少年夫妻,正是小儿的双亲。案旁有十六个人分作两班相对站着,衣冠整肃,状貌威严,胸前各挂一条黄绸,上写两个大字道,“证人”。左边上首的一个人从桌上拿起一张文凭似的金边的白纸,高声念道:
“维一四天下,南瞻部洲,礼义之邦,摩诃茀罗利达国,大道德主某家降生男子某者,本属游魂,分为异物。披萝带荔,足御风寒;饮露餐霞,无须烟火。友蟪蛄而长啸,赏心无异于闻歌;附萤火以夜游,行乐岂殊于秉烛。幽冥幸福,亦云至矣。尔乃罔知满足,肆意贪求:却夜台之幽静而慕尘世之纷纭,舍金刚之永生而就石火之暂寄。即此颛愚,已足怜悯;况复缘兹一念,祸及无辜,累尔双亲,铸成大错,岂不更堪叹恨哉?原夫大道德主某者,华年月貌,群称神仙中人,而古井秋霜,实受圣贤之戒,以故双飞蛱蝶,既未足喻其和谐,一片冰心,亦未能比其高洁也。乃缘某刻意受生,妄肆蛊惑,以致清芬犹在,白莲已失其花光,绿叶已繁,红杏倏成为母树。十月之危惧,三年之苦辛;一身濒于死亡,百乐悉以捐弃。所牺牲者既大,所耗费者尤多:就傅取妻,饮食衣被,初无储积,而擅自取携;猥云人子,实唯马蛭,言念及此,能不慨然。呜呼,使生汝而为父母之意志,则尔应感罔极之恩。使生汝而非父母之意志,则尔应负弥天之罪矣。今尔知恩乎,尔知罪乎?尔知罪矣,则当自觉悟,勉图报称,冀能忏除无尽之罪于万一。尔应自知,自尔受生以至复归夜台,尽此一生,尔实为父母之所有,以尔为父母之罪人,即为父母之俘囚,此尔应得之罪也。尔其谨守下方之律令,勉为孝子,余等实有厚望焉。
计开
一,承认子女降生纯系个人意志,应由自己负完全责任,与父母无涉。
二,承认子女对于父母应负完全责任,并赔偿损失。
三,准第二条,承认子女为父母之所有物。
四,承认父母对于子女可以自由处置:
甲,随意处刑。
乙,随时变卖或赠与。
丙,制造成谬种及低能者。
五,承认本人之妻子等附属物间接为父母的所有物。
六,以感谢与满足承认上列律令。”
那人将这篇桐选合璧的文章念了,接着便是年月和那“游魂”——现在已经投胎为小儿了——的名字,于是右边上首的人恭恭敬敬的走下去,捉住抱在乳母怀里的小儿的两手,将他的大拇指捺在印色盒里,再把他们按在纸上署名的下面。以后是那十六个证人各着花押,有一两个写的是“一片中心”和“一本万利”的符咒似的文字,其余大半只押一个十字,也有画圆圈的,却画得很圆,并没有什么规角。末一人画圈才了,院子里便惊天动地的放起大小炮竹来,在这声响中间,听得有人大声叫道,“礼——毕!”于是这礼就毕了。
这天晚上,我正看着英国巴特勒的小说《虚无乡游记》,或者因此引起我这个妖梦,也未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