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节 委托投资持股要按协议书办事
委托投资持股协议书基本概念
委托投资持股协议书是委托方将其在另一企业投资股份委托受托方持有并管理的一种协议。
写作要求
委托投资持股协议书一般应写明以下内容:
1.委托内容。
2.代理权限。
3.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4.费用的支付。
5.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6.保密条款。
7.违约责任。
合同范本
武汉市××公司投资管理服务协议书
甲方(委托方):武汉市××投资公司
乙方(受托方):武汉市××资产经营公司
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其持股一事经过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守:
一、委托内容。
1.甲乙双方同意根据本协议条款的规定,甲方出资的人民币××万元,以乙方的名义投资到××公司作为股东的出资,占××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10%,享有××公司10%的股东权益,并以乙方自身的名义代甲方持有前述出资及其股东权益。
2.甲乙双方同意,在甲方将该项股东权益转名给自己或转名给甲方指定的第三方之前,甲方委托乙方以乙方名义持有该项股东权益。甲乙双方同意,乙方代甲方持股的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甲方完成退出××公司止。
二、被委托人的权限。
1.乙方仅以其自身的名义将甲方之资金向已经确认的××公司出资并代甲方持有投资形成的股东权益,乙方对该出资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和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转让、股东权益质押)。
2.乙方可以其自身名义在“××公司”行使10%出资额的股东权利,行使表决权之前,应就表决事项事先征求甲方的意见,按照甲方的书面指示进行表决。乙方以股东身份行使表决权时,应按照甲方的书面指示及甲方出资占“××公司”注册资本10%的比例进行表决投票。
3.乙方可以其自身名义委派10%的董事、监事等职,对董事会、监事会决议事项,若乙方自身作为股东的意见与代持股的甲方的书面指示不一致的,且无法兼顾甲乙双方意见时,乙方应在表决之前将自己对表决事项的意见告知甲方。在此情形下,甲方应同意按照乙方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